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25〕13号)、《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消费函〔2025〕29号)、《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“焕新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豫商运〔2025〕19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济源实际,就推动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工作,制定细则如下。
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,补贴资金按照“先到先得、资金用完为止”原则实施,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。
智能马桶、智能门锁、智能晾衣架、淋浴器、沙发(含智能沙发、电动按摩椅)、床(含智能床)、床垫等7类家居产品。
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补贴政策的商家,购买本细则第二条规定补贴范围内的产品,按最终销售价格(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)的15%给予补贴,单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,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一件。
(一)在济源辖区从事本细则第二条所列7类家居产品销售、能开具电子发票的商家。
(二)资信状况良好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参与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三)具备防范骗补、套补等行为的能力,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和相关台账资料。
(四)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,具备送货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、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,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。
(五)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购新服务及退货申请,可及时退回补贴资金,并按要求正确处理有关信息材料。
(六)能先行垫付补贴资金,承受政府补贴兑现时间。
(七)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,确保在补贴政策期内完成交货;不卖假货,不以次充好,不虚标价格,不接受预存和充值,不虚假交易等,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。
(一)实名认证。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 搜索“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”小程序,登录家装厨卫“焕新”专区,填报个人基本信息,完成实名认证,获取补贴资格。
(二)支付立减。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本细则第二条所列7类家居产品,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(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),开具销售发票(开票地须为济源市范围内,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,开票金额应为“实际支付金额+政府补贴金额”),直接享受支付立减。商家门店及时上传家居销售发票等信息。
(三)资金清算。参与商家原则上每周向商务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,审核通过后将商家及补贴资金情况报省商务厅及示范区财政局、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,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向商家拨付补贴结算资金。
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,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(不包含补贴资金)。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家拨付以后,由商家及时将补贴资金退还。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资格。其他活动规则咨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告信息;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咨询参与商家。
(一)明确部门职责。商务局、发展改革和统计局、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财政局等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,强化工作协同,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、企业监管、秩序维护等工作。商务局做好工作的组织工作,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,对价格欺诈、假冒伪劣等行为,要及时督促整改、依法查处。
(二)压实企业责任。参与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为,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、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等规定。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、审计。
(三)加强督导检查。商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公安局等单位将对各商家进行不定期巡查暗访,视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与活动商家执行本细则情况进行审计,如发现参与商家、补贴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、利用不正当手段(包括但不限于刷单、套现、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、虚假交易等)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,将收回补贴资金,取消商家参与活动的资格,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本细则由商务局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