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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承诺制办理异地就医人员的温馨提醒
发布时间:2025-07-07 16:18:59

尊敬的参保人员:

202571日起,我市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政策将进行调整,以承诺制办理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,未补充材料的,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,且取消备案后24个月内不得再次以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,期间回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将在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。因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备案材料造成基金损失的,将按照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
对于202571日前已通过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,设置过渡期至20251231日,过渡期内相关待遇按原政策执行,过渡期结束后将按新政策执行。请您尽快按规定补充备案材料。

(补充材料或取消备案流程: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“河南医保”小程序,选择“我要办”,在“异地就医服务”模块下面选择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补充材料”或者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取消”;也可以到医保服务大厅或就近的基层医保服务站办理)

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

20256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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